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报价包含成本、利润、13%税金等所需所有的费用,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供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新成立单位提供本年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表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报价供应商或报价产品制造商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提供计量器型式批准证(在有效期内、证书须包含本产品),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3)报价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质量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
地点:http://www.hacjjt.com/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逾时,将拒绝接受报价文件。
地点:海安市东海大道中333号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楼二楼开标室(2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6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交至单位: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开标时间前,携带现金至开标现场。
3)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当场退还,但不计利息。
4)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获得成交供应商资格后通知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合同将作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提供DN15 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1台
3、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采购项目经办人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晨
电话: 18951421688
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采购文件
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现对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有相关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报价须知: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本年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表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报价供应商或报价产品制造商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提供计量器型式批准证(在有效期内、证书须包含本产品),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3)报价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质量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质量技术及相关要求:
1、技术要求:
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装备、环保措施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家具备稳定生产能力(不得贴牌)。因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要求正被停产的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电子装置及其机电转换装置与水表机械指示装置之间的结合应无妨碍读数,同时电子部分可与基表分体。
1.1、技术标准
本次水表采购选型技术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而制定,采用的水表须满足以下规范规程规定;如果采用替代标准,需经招标方预先审查并同意,且替代标准应高于本规范规程规定。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GB/T778-2018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188
《电子远传水表》CJ/T224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
《冷水水表计量检定规程》JJG162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CJ266
《非螺纹密封的管螺纹》GB/T 7307
《铸造铜及铜合金》GB/T 1176-2013
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2、设备规格
本次招标产品应采用统一的设备规格。
1.2.1.设备类型
(1)NB-IoT物联网冷水水表
(2)成套性:每只水表配套接头、螺母和密封垫圈各2只。
1.2.2.水表口径
口径范围:DN15。
1.3、水表技术要求
1.3.1流量范围及量程比
公称口径 | Q3(m3/h) | Q3/Q1(R值) | Q2/Q1 |
DN15 | 2.5 | ≥100 | 1.6 |
1.3.2计量精度
准确度等级2级及以上,应符合JJG162《冷水水表》2级水表的要求:
Q1~Q2(不包括Q2)的低区误差≤±5.0%;
Q2(包括Q2) ~ Q4的高区误差≤±2.0%。
1.3.3计量方式
机械式基表:采用湿式、旋翼式、多流束、水平基表。
1.3.4指示装置
基表指示装置:采用模拟和数字组合式指示装置,并符合GB/T778-2018的要求。
基表指示装置的数字为5位,其余为模拟指针指示,读数范围为:0.0001m³至99999.9999m³。
1.3.5表体材料:
水表上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和防护材料应采用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应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用度,同时应耐水和大气等通常的内外腐蚀。
连接部件:螺母、接头,采用国标铸造黄铜(ZcuZn40Pb2)或不锈钢材质。
接口螺纹、接管长度、接管螺纹应符合GB/T7306的规定。
水表的基表材质:
1.3.6流量数据采集:
采用无磁或磁阻采集的方式,应具有防误动、防攻击等技术,数据采集精度满足≦0.01m³(10L)或≦0.001m³(1L);
采集传感器的安装,应有结构式的防水防护措施。采集装置:采用隐藏式结构,不应遮挡表盘指针、刻度、数字,表盘字迹清晰。
1.3.7供电电源:
(1)水表采用锂电池供电,使用寿命不得低于6年;
在不破坏整表铅封的情况下应可单独更换;
1.3.8数据存储:
断电情况下,表内数据须至少保存十年;能够保证再次通电后数据自动恢复;同时,采用必要的数据存取纠错措施,确保水表数据存取的准确。
1.3.9通信要求:
(1)通信方式:NB-IoT物联网通讯,包含7年通讯费用;
通信运营商:采用MFF2封装贴片式物联网卡;
1.3.10结构要求:
采样不得破坏基表计量机构,电子模块与基表表头之间无任何电气线连接。
电子模块部分,对电路板采用特殊纳米材质涂覆加强防潮性能,双层壳体密封,内层壳体需采用特种密封胶进行密封,提高电路的防水防潮性能。
防护装置:封印后,在正确安装好之前和之后,如不破坏防护装置就不能拆开电子水表及调整装置。
1.3.11产品标识:符合《冷水水表》JJG162规程要求,表体印刷条形码或二维码,以便于安装调试及质量追溯。
1.3.12电磁兼容等级: E1级。
1.3.13环境严酷等级: B级。
1.3.14压力损失等级: △p63。
1.3.15耐压等级: MAP10。
1.3.16温度等级: T30。
1.3.17防护等级: IP68。
1.3.18包装运输: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19功能性要求:
周期上报:上报前一天24小时的用水数据记录,包含30分钟/次的用水量记录数据,共48个记录信息以及信号强度、电池电压等信息。
密集周期上报:能上传从设置的起始时间算起4个小时的数据记录,包含5分钟/次用水量记录数据,共48个流量点。
补包功能:如本次数据上报不成功,则在下一个上报周期时数据自动补包,在数据有效保存期内的数据都可以补包。
数据上报消息:数据上报消息要求在一个完整的消息报文中上送,上报应用平台的水量数据分辨力最大10L。
设置功能:可通过软件平台或红外手持设备进行参数设置。
高频率周期上报设置:通过软件平台进行高频率上报周期设置,最小可达1小时/次周期上报。
周期上报离散设置:通过软件平台按电子地址号进行周期上报随机离散,把上报的时间点离散。30s最小估长, 默认0点到8点内离散。
水表底数设置:通过近端手持终端设备进行水表底数设置,保证电子读数与水表机械读数同步,手持终端设备与电子装置之间通过红外端口进行通信。
电子地址号设置:可通过近端手持终端设备设置水表电子地址号。
IP、端口设置:应通过软件平台或近端手持终端设备进行IP地址和端口设置。
上报重发机制设置:如发生上报不成功,水表数据应进行重发,默认重发2次。
告警功能:具有低电压告警、过流告警。
低电压告警:电池低电压时,应默认随周期上报数据进行低电压告警,支持上报当前电池电压。当开启立即告警时,随周期上报数据一起上报,当提醒电池低压报警后,水表应能继续使用180天。
时间校对:数据周期上报时,通过NB-IoT芯片进行校对。
1.3.20安装要求
安装方式:水平安装
尺寸要求:水表长度为国标GB/T778规定长度。其余尺寸及接管螺纹符合GB/T778要求。
1.3.21 其他未见事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要求。
其他未见事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要求。
2、其他
2.1售后服务要求
(1)对采购的货物需免费送货等。
(2)故障响应时间:供应商售后服务部需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热线电话服务,由专门的技术人员受理用户电话咨询和故障申告,保证用户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及时得到技术上的支持和服务,发现故障,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保修期内,如发现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能修复的,进行更换。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采购人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2.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供应商承诺,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原产地标签、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材料。
所投产品质保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明质保内容及质保期限等。
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产品的商标、质量等标志以及合格证等相关证明齐全。
整机质保期限不少于六年(含六年)。
2.3其他要求
2.3.1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货物质保期: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运至现场,经初验合格,双方交接,并在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后。
货物质保期:产品质保期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不少于6年,如有问题需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
2.3.2风险责任: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卖方应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2.3.3合同期限:完成供货。
2.3.4交货(服务)地点:供货方分批次根据采购方要求供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由供货方完成卸货并承担卸货及运输过程中相关费用及安全等风险。
2.3.5供货要求及验收方式:
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成交人必须在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七日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成交人送至仓库签字认可,并提供供货出厂合格证明等资料,结账时需把回单附发票后,验收按实际数量为准。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视为供货方毁约,中止供货合同。
成交人送至仓库签字仅限对货物表面质量如规格、质量、数量认可,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2.3.6成交人如为经销商,须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厂家授权书,电磁流量计还须提供厂家相应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报告,如无法提供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2.
3.7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在指定时间(
7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应能随时确保采购人的需求,因供应商原因缺货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无条件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采购清单
:最高限价
为
人民币
30
万元
序号 | 规格(mm) | 数量(只) |
1 | DN15 | 1200 |
4、付款方式
货到初验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0%,余款为质保金(本次质保金为成交价的10%),待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5、确认成交供应商:
1)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的比选方式,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潜在供应商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中有效评定总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根据报价和现场评比的情况,有权决定是否一次成交,也不排除重新竞价的可能性。
4)本项目报价函为最终报价。
5)本项目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综合评定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审方式。第一阶段开启供应商资格和技术文件,并进行技术评审(技术合格分为 20 分)。其中,如报价人不符合资格要求则不进入技术文件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报价人的商务价格标,其中技术得分达不到合格分的报价供应商的商务价格标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定法”进行评审,满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分45分,技术分 55分。报价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
(一)技术分:55分
序号 | 评分点名称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技术要求响应(15)
| 10 | 报价时须提供样品【DN15 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供评委评审(提供的样品不得有体现供应商信息的铭牌),根据样品的外观、材质、质量、产品设计的合理性等进行打分,如不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或样品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该项评分为0分;此项最多得10分; |
2 | (1)报价产品配套的软件具有软件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得1分,须提供具有CNAS实验室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产品抄表成功率>99.9%,抄表差错率<0.1%的,得1分,否则得0分,提供DN15规格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至少三份用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 | 提供2023年以来采购货物水表(DN15规格)取得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应包括示值误差试验、IP68试验和电磁环境试验(静电放电、电磁场辐射),检测报告为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得1.5分,检测报告为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得3分,该项最多得3分,报告需加盖有CNAS或CMA印章,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2 | 企业实力(13) | 13 | (1)报价人或报价产品制造商自主生产且有相应的检定装置,具有10台(含10台)以上20台以下水表校验设备的得0.5分,具有20台(含20台)以上30台以下水表校验设备的得1分,具有30台(含30台)以上水表的校验设备的得2分,提供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报价产品电子模块防护技术要求模块表面工艺进行过纳米涂覆处理,增加防水防尘性能的,得2分,提供纳米涂覆设备的采购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 (3)报价人或报价产品制造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具有CS2级及以下得1分,CS3级及以上得4分,提供相关复印件和网站(https://www.cs-cas.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或报价产品制造商通过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人或报价产品制造商具有每有一项发明专利(涉及所报产品技术)得0.5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人或报价产品制造商通过CMMI研发成熟等级三级及以下的,得0.5分;通过四级及以上认证的,得1分,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企业业绩(10) | 10 | 报价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以来的类似规模(单项销售合同中含NB水表销售)的销售业绩,50万元(含50万元)至20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个得0.5分;200万元(含200万元)至40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个得1分;400万元(含400万元)至60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个得1.5分;6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每个得2.5分;须同时提供销售合同和相应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的,须提供网上公示信息的截图,截图须体现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人;销售合同为年度或单价合同的,还须提供与合同期内相对应的销售发票),该项合同最多提供6份,如果提供数量超过6份,则按照合同金额从大到小选出前六个参与该项评分,此项最多得10分。 |
4 | 质量保障(10) | 10 | 报价人或报价产品制造商应具备完善的产品质量把控措施和设备,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先进性等进行综合打分。 1、方案完整、适用性强、质量环节把控严格得10分; 2、方案较完整、质量环节把控较严格得6分; 3、方案不完整、适用性差、质量把控一般,得4分。 4、方案未提供不得分 |
5 | 售后保障(7) | 7 | 根据报价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和具体性进行综合评定: (1)本地化服务便利(2小时以内到位),人员配置充足,完全满足售后维护服务要求,故障处理流程、维护保障流程及组织架构,有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流程,总体方案最优秀的,得7分; (2)满足售后维护服务要求,能够提供故障处理流程、维护保障流程及组织架构,有较为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流程,总体方案良好的,得2-4分; (3)基本满足售后维护服务要求,售后维护服务不够详细,总体方案一般的,得1 分; (4)售后方案未提供不得分 |
(二)商务价格分:45分
当有效报价供应商>5家时,在所有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价,当报价供应商≤5家时,按所有报价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等于评审基价的,得45分。
报价每高于评标基价1%在45分基础上扣0.3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进行扣分);报价每低于评标基价1%在45分基础上扣0.2分(不足1%时按比例进行扣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6、履约担保
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合同签订时交纳履约担保金额,履约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
履约担保形式:转账汇款履约保证金。
若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不提交履约保函不签订合同的列入采购人黑名单,2年之内不可参加采购人所采购任何的项目。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在完成供货后结束,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
7、合同的签订:
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按成交通知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报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
3)成交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我公司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我公司可将次低报价供应商定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4)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须经我公司审核盖章后生效。
5)成交方不按其承诺履行义务,我公司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6)合同履约期:完成供货。
8、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8日14:30。
开标地点:海安市东海大道333号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楼二楼开标室(20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http://www.hacjjt.com/。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该项目属于公司内部项目,参照公司内部规定执行。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10、违约责任
1)成交人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违反采购文件和合同条款,应向采购人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
2)成交人延期交付(除正当理由),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10% 。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其它: 若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相应货款将不予即时支付。采购方有权委托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或省检测中心对该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低于采购方设定要求,供货方承担所有损失,接受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
(2)法人代表、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人本人签章或签字,则不需提供)
(3)报价人资格文件及其他文件
(4)报价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报价文件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报价文件同时需标明页码),装袋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人不得自行修改采购文件任何内容,且不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无效。
3、当场开标、评标,逾期到达视为弃权处理。
采购人: 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晨
电话: 18951421688
五、报价文件的基本格式
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采购项目
报 价文件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报价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法人章):
日期: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NB-IoT物联网阀控水表项目。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供应商(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 月日
报价函(最终报价)
:
我们已收到你们的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报价, 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向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本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标的物及其所有服务,全费用成交总价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明细见《报价明细表》。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3、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同意你们的定标方法,同时认为较低的报价和较高的优惠比例是中标的重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
5、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同时承担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规定的各项责任。
6、该项目报价在宣布报价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如成交,保证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供货,如抽检达不到采购要求,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损失和接受处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
单位:元
序号 | 规格(mm) | 数量(只)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1 | DN15 | 1200 |
|
|
不含税合计(元)
| 大写: | |||
¥: | ||||
含税合计(元)
| 大写: | |||
¥: | ||||
上述货物的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下列费用:
(1)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结算时,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最终按实结算;
(2)包括全部货物的成本、利润、增值税(13%)、运输费、包装费、组装费、调试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安全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内,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3)货物落地交付前的运输费、保险费及装卸费(含目的地卸货费用);
(4)货物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费用。
(5)在得到采购人所通知后供应商才可以加工、发货。
供应商:(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响应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比选,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本单位(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
的书面声明
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报价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质量承诺书
海安裕海贸易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报价,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1、本单位报价时所提供报价文件中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如涉嫌造假,贵单位即取消我单位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2、本单位在成交后提供的货物与样品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时,贵单位即取消我单位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